关于 案例 指导 工作 的 的
〔发 〔2010〕 51 号
2010/11/26
为 总结 审判 经验 , 统一 法律 适用 , 提高 审判 质量 , 维护 司法 公正 , 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 法》 等
第一 条 对 全国 法院 审判 、 执行 工作 具有 指导 作用 的 指导 性 案例 , 由 最高人民法院 确定 并 统一 发布。。
: 条 本 规定 所称 指导 性 案例 , 是 指 裁判 已经 发生 法律 : : : : : : :
(()) 社会 广泛 关注 ;
(()) 法律 规定 比较 原则 的
(()) 具有 典型性 的
(()) 复杂 复杂 或者 新 类型 的
(()) 其他 具有 指导 作用 的。
第三 条 最高人民法院 设立 案例 指导 工作 办公室 , 负责 指导 性 案例 的 遴选 、 审查 和 报 审 工作。。
第四 条 最高人民法院 各 审判 业务 单位 对 该院 和 地方 各级 人民法院 已经 发生 法律 效力 的 裁判 , 认为 符合 本 第二
各 高级人民法院 、 解放军 军事 法院 对 该院 和 本 辖区 内 人民法院 已经 发生 法律 效力 的 裁判 , 认为 符合办公室 推荐。
中级 人民法院 、 基层 人民法院 对 该院 已经 发生 法律 效力 的 裁判 , 认为 符合 本 规定 第二 条 规定 的 ,推荐。
第五 条 人大代表 、 政协 委员 、 专家 学者 、 律师 , 以及 其他 关心 人民法院 审判 、 执行 工作 的 各界生效 裁判 的 原审 人民法院 推荐。
第六 条 案例 指导 工作 办公室 对于 被 推荐 的 案例 , 应当 及时 提出 审查 意见。 符合 本 规定 条.
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 委员会 讨论 决定 的 指导 性 案例 , 统一 在 《最高人民法院 公报》 、 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 、 《人民法院 报 上
第七 条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 的 指导 性 案例 , 各级 人民法院 审判 类似 案例 时 应当 参照。
第八 条 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 指导 工作 办公室 每年 度 对 指导 性 性 进行 编纂。。
第九条 本 规定 施行 前 , 最高人民法院 已经 发布 的 对 全国 法院 审判 、 执行 工作 具有 指导 意义 的 案例 ,.
第十 条 本 规定 自 公布 之 日 起 施行。